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曲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食用玫瑰 |
白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水稻穗颈瘟的关键时期为破口期。防治水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间隔7天再施药1次。防治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量40—50公斤/亩。
- 防治食用玫瑰白粉病,于食用玫瑰白粉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首次施药,兑水量40—60公斤/亩均匀喷雾,施药间隔10天。
- 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
-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在水稻和小麦上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在食用玫瑰上每季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甲氨基丙烯酸酯类肟菌酯和三唑类戊唑醇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稻曲病,小麦赤霉病和食用玫瑰白粉病。
注意事项:
-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土壤等环境。
-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