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9-38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8-2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禾本科植物幼苗和幼穗分化期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期掌握在水稻分蘖后期、杂草2—6叶期施药,施药时保证杂草大部分(至少2/3)茎叶透出水面,药后1—2天复水,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保水5—7天,然后按常规管理。用水量30-40公斤/亩。
- 防治玉米田阔叶杂草时,应在玉米3—5叶期,阔叶杂草2—6叶期,苗后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20—40公斤/亩。
-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避免重喷、漏喷、误喷,喷雾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花生、豆类、瓜类等阔叶敏感作物上。
- 在水稻和玉米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有效成分可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膜,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本品苗后茎叶处理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配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
- 如发生药害,尽快使用草木灰或喷稀碱水可减轻药害影响。
-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